通远堡高中教职工行为规范
全校教职工:
根据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凤教发[2007]15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完善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现就严明教职工工作纪律做如下强调和补充。望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严守工作纪律,遵守规章制度
1、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会上要关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或工作、有事不能到会或需早退要与主持人请假、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议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执行坐班制。
2、要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允许有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工作的现象存在。
二、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1、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停学生的课。(含各种课程)
2、坚持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搞好“三结合”教育,不得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
三、恪守社会公德,规范职业行为
1、教师必须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团结同志,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轮流值日清扫办公室。
2、在校期间,不染发,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不乱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3、上班前不得饮酒,上课时不吸烟,不使用通讯工具,不随意离开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基地和场所,教师是社会公众的楷模和典范。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孝敬老人、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在社交场合注意教师形象、不惹事生非。不得在校园内争吵、打架、不得在工作日及在公共场所打麻将、打牌、不得在教研组内打电脑游戏、不得随意走串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长时间讲话、高谈阔论、长时间批评学生、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不得在办公室内搞体育活动、不得在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乱扔烟蒂等杂物。不得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得恶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得煽动、组织、参与大规模越级、无理上访。
四、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1、教师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和监考、认真考核和认真组织课外活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会议、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活动、年级组活动和各种社会公益性活动。教职工对工作分工有意见,可在分工当日或次日向主管领导、校长提出意见复议,如学校分工无不当之处,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每学期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五、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
1、教师要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校本教研、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撰写论文,著书立说。
2、教师每学年必须上公开课或说课2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教龄10年以下的青年教师听课20节以上),评课2节以上,撰写优秀教案、教学教研心得或教学论文1篇以上。
六、严格规范请假制度,严肃请假纪律,不可擅离职守
1、教职工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
2、请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并记载在校务日记上;请假一周以上的,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学校同意后由主管校长审批并备案,同时上交教育局审批并备案。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同时学校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如本人坚持不归,无正当理由连续超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教职工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经商或搞其它创收活动,在任何情况下,教职工都不得让他人顶替上班。
七、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须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1、病假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持医院开具的建议病休证明,报学校审批。
2、连续病休或两年内累计休满6个月,仍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确需继续病休的,个人须写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认定后,办理长期病休手续。
3、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审批。
八、严格执行关于辞退的有关规定
根据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对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教职工可以辞退: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因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5)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8)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各处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符合辞退条件的人员,由本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根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以上规定须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请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切实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能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凤城市通远堡高中
2007年3月